为推进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药领域具有许可审批审核权限的行政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三、举报内容
(一)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
(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聚焦药品、器械、耗材“回扣式”销售、基建工程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领域。
(三)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四)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五)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六)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四、举报电话
市卫健委:0714-6252330,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00,下午14:00-17:30。
市民政局:0714-6579689,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市精神病医院:0714-6366300,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00,下午14:30-17:30。
五、举报邮箱
市卫健委:hsswjwzxzz@126.com
市民政局:hsmzjyf@163.com
市精神病医院:514772914@qq.com
六、来信地址
市卫健委:黄石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南路10号5303办公室)
市民政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北路28号605办公室)
市精神病医院: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汪仁镇金山大道东698号(医务科)
七、相关事宜
(一)为确保举报信息不发生遗漏,请在反映问题时,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
(二)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黄石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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