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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防治

发布时间:2017-09-04  所属栏目:社区防治  点击次数:6001  返回上页

      黄石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在市卫生计生委的直接领导下,指定市精神病医院为市级技术指导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流浪精神障碍患者定点收治医院。为畅通与全市各精防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精防人员的沟通联系渠道,开通24小时专线电话、设立黄石市精神卫生工作QQ群,实行技术专家分片包干制,随时咨询、解答、交流工作中的任何问题。基层医疗机构应协同片警、居委会、残联等做好辖区内的疑似患者的摸排筛查工作,及时接收精神医疗机构流转的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并建档管理,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基层医疗机构对纳入辖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提供精神卫生、家庭用药及护理、社区康复、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对病情稳定的患者,风险评级为0级的每3个月随访1次;病情基本稳定的患者,风险评级为1-2级的每1个月随访1次;病情不稳定的患者,风险评级3-5级的,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或2周内随访1次,待病情稳定后再转为1个月或3个月随访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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